(一)品評論
謝赫的“六法”
畫有六法……六法者何?一氣韻生動是也;二骨法用筆是也;三應物象形是也;隨類賦彩是也;五經營位置是也;六傳移模寫是也,
——南齊。謝赫《古畫品錄序》
荊浩的“六要”:
夫畫有六要:一曰氣,二曰韻,三曰思,四曰景,五曰筆,六曰墨。
氣者,心隨筆運,取象不惑。韻者,隱跡立形,備儀不俗。思者,刪拔大要,凝想形物。景者,制度時因,搜妙創真。筆者,雖依法則,運轉變通,不質不形,如飛如動。墨者,高低暈淡,品物淺深,文彩自然,似非因筆。
——五代。荊浩《筆法記》
品畫:
自古鑒賞家分品有三;曰神,曰妙,曰能。獨唐朱景玄撰《唐賢畫錄》,三品之外,更增逸品,其後黃體複作《益州名畫記(錄)》,乃以逸為先,而神、妙、能次之。景玄雖雲逸格不拘常法,用表賢遇,然逸之高,豈得附於三品之末,末若休複首推之為當地。至微宗皇帝,專尚法度,乃以神、逸、妙、能為,
——南宋 鄧椿《畫繼卷九/雜說/論遠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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